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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社发展的初衷,是解决将农民组织在一起,统一的实现高效的生产与统一的管理。一般来说,合作社的主要目的还是在生产方面。
这里我有一个全新的观点,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。农产品其实应该是不需要做营销的。
为什么这么说呢?
农产品不同于工业品。工业品的供应是在不断升级变化的,而农产品的主要品类并没有什么样的变化。在没有外部干预的条件下,农产品的宏观产销应该是总体平衡的。如果出现轻微的工序矛盾,是可以通过价格实现动态自平衡的。
在农业运行的原始形态里,农民根据自己预测的市场需求,确定自己的种植品类,一般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出入。
在西方比较发达的地区。农业生产也是依据销售端的订购,按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的。
因此可以说,如果合作社能够在外部获得非常可靠的销售渠道,就可以获得非常稳定的收入来源,实现有效的生产组织。
但在当前情况下。由于农业生产总体的供过于求,合作社很难获得稳定可靠的销售渠道,特别是高品质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更加难以把握。缺乏稳定可靠的高品质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,合作社根本不可能担负起推动农业生产升级的重任。
同时,由于合作社领导人主要来源于农民,总体根本不具备自行开发销售渠道的能力与条件。因此,合作社的生存空间非常狭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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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以上的分析,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,合作社最好应该和农产品销售平台(社区电商)结合才有出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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